纵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
职责范围
科技处负责各类项目申报、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和申报项目的上报工作。检查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提出咨询、管理等服务
办事程序:
1、由科技处负责转发项目申报信息,下达项目计划指标,组织各学院项目申报。
2、各位申请者按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在截止期限内提前一周将申报的材料交科技处,科技处负责完成上报的一切手续。
3、科技处负责项目形式审核,组织会同相关学院科研院长联席会议对项目进行论证,并择优推荐。然后上报主管部门申请立项。
4、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立项后,即列入学校纵向科研项目计划实施日常管理。
5、各类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研究计划实施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