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科建设处下发申报通知;
2.申请人在学科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
3.所属学科责任教授审核意见(签字);
4.所在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以院、系为单位将申请书一式3份(A4左订)上报学科处;
6.学科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
7.报主管校长及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8.审批通过的项目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