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校友联谊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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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捐赠方式 】

     

    1、校内教职员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本单位职工捐款汇总后送计财处,捐物汇总后分类分别送交设备

    处、档案馆,并将捐赠者名单送校庆办公室。

    2、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单位学生捐款汇总后送计财处,并将捐赠者名单送校庆办公室。

    3、离退休人员捐款、捐物可到校离退休处或原工作单位,捐赠者名单送校庆办公室。

    4、校友捐赠可以以原班级、院系为单位,也可在当地校友联谊会的组织下进行,在与学校相关单位协商后,将

    捐赠名单报校庆办公室。

    5、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捐赠可直接与校庆办公室联系。

    6、校外个人捐款可通过与校庆办公室或相关联系单位协调后,直接交至计财处,也可通过邮局汇至学校,

    或通过银行转账;单位和团体捐赠,可通过银行转账。通过邮局或银行向学校捐款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请在

    汇款单或转账票据上说明校庆捐款及捐赠者、联系人的单位、姓名、原所在院系、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7、合作开发捐赠和其它意愿捐赠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与项目捐赠单位(人)具体协商确定。

    8、学校开设网上捐款途径、海外校友、师生员工、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其它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均可

    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在网上捐款,捐款额度不限,学校将视捐赠情况,定期在网上公示并颁发网上荣誉证书。

    定期在网上公布捐赠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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