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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组织部代理副部长
金福尧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做好在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在第十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等领导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特别是关于如何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同时强调,要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青年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入党,改善高校党员队伍结构,形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高校党员队伍。2003年11月,我校也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于书记代表校党委作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实保障》的报告,在报告中,于书记强调: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积极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和优秀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2004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还要求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2004年7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积极做好在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是落实第十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代新人的迫切需要;是培养和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性措施。 第三,积极做好在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重大举措。吸收优秀青年学生和教职工入党,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提高党在广大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第四,积极做好在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自身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学校党组织的壮大和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是促进学校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的有效途径。对青年人成长而言,入党是一个深刻的思想教育过程,是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及时把其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发挥他们在各单位和群众中的先进引领、中坚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是学校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促进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学校的奋斗目标和完成阶段性的中心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积极做好在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1、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十六字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这个方针是在1988年6月,中央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几年的实践证明,贯彻这个方针是切实有效的,它仍然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这个方针既简明又严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保证质量。坚持标准是保证质量的前提,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保证质量的途径。要积极做好在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执行这一方针。 (1)坚持标准。党员标准是指党章及党内法规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和规定,是对党员言行规范的要求。它包括什么人可以申请入党,党员应该具备那些条件,党员义务和权利等。坚持标准就是坚持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的标准,而不是其他标准。根据十六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符合三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前提条件,即申请入党的条件。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些规定对党员的自然条件、成分条件和思想、政治、组织条件提出了起码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是基本条件。党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标准是从质上对党员作了规定。只有符合党员的基本条件,才能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是具体条件。即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八项义务。这是党员的质的规定性所要求的条件,凡是党员都必须认真地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否则就不是党员。保障党员的正当权利,则是为了党员履行义务。只有在行动上自觉履行八项义务,才能成为合格党员。 (2)保证质量。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的建设的实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员质量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组织基础。所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把保证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员条件接受党员,“宁缺毋滥”。 (3)改善结构。发展党员也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规律,要有利于党组织发展的连续性、稳定性、代表性和先进性,也就是说在年龄的结构、成分的分布和文化结构等方面要注意科学、合理,以适应我们党肩负领导现代化建设的重任,以利于党组织整体上的生机和活力,更好地发挥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作用。 (4)慎重发展。这是指在坚持党员标准的前提下,从组织上严格按照入党程序,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党员“入口”关。慎重发展,是保证党员质量的必要条件。 2、准确把握和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1)有计划发展的原则。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既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只有坚持有计划发展的原则,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没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积极分子,本年度原则上不能发展。
(2)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要坚持标准,不允许因其它的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 (3)坚持自愿的原则。中国共产党是政治组织,但又不是一般的政治组织,它的成员必须有共产主义觉悟,这不是人人都能做到或愿意做到的。因此,只有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加上组织上的培养、教育,才可能成为合格的党员。自愿申请入党是有觉悟的表现,任何“动员”、“邀请”和“强制”被发展对象入党的作法都是错误的。但是,坚持自愿的原则,并不等于党组织可以放弃工作,坐等党外群众主动上门。只有通过党组织积极主动地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和工作,耐心教育,热情引导,群众才能逐步了解党、认识党,从而积极向党组织靠近、自愿入党。 (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所谓“个别吸收”是指发展党员要在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的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避免突击发展。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实质上是强调发展党员要保证质量。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发展对象入党。一次支部大会可以同时发展两个或多个发展对象入党,但必须逐个履行手续,逐个讨论、表决通过。 三、积极做好在青年学生和中青年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还要注意处理好几个问题。
1、要注意突出发展党员的重点。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根据十六大报告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一是要重点做好在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在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本着积极而慎重的态度,我们所说积极,是要以极端的热忱培养和吸收大批优秀青年学生到党的组织中来,尊重学生的政治热情,保护学生的入党积极性,扎实工作,使更多的学生成为共产党员。我们所说的慎重,就是要以极端负责任的态度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要加强培养、教育、管理,使更多的学生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要注意党员的年级结构,把重点要放在二、三年级,做到“二年级班班有党员,三、四年级班班有党小组,具备条件的高年级把支部建在班上”,避免毕业前突击发展。从我校情况来看,“二年级班班有党员”基本实现了,“三、四年级班班有党小组”还没有完全实现,共有21个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占全校所有学生党支部的26.9%。另一个重点是做好在高职称、高学历以及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同时,还要在教职工中重点做好“双向培养”工作,即把党员培养成为教学、科研、管理上的骨干;把非党的教学、科研、管理上的骨干培养成为党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每年制定的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认真做好在高职称、高学历以及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以及“双向培养”工作。 2、要注意讲程序、讲规范,并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公认性,从而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 性。学校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鞍山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到预备党员的接受和转正,都作了明确的要求,这些为党支部按程序发展党员提供了依据。发展党员除了履行必要程序外,还实行双重预审和公示制度。
3、要注意把党员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在前面,做到党员发展“关口前移”,从新生入学开始抓起。首先,要不断壮大申请入党人员队伍,抓住新生入学教育的契机,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工作,把党的基本知识和发展工作中的基本程序的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中。党支部要克服“坐等上门”的思想,主动工作,耐心教育,热情引导,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要经常向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政治主张,增强学生在思想感情和政治信念上对党的归属感,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向党组织靠拢的愿望,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还要及时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对其培养教育。教工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对于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而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教职工,要做到政治上引导、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帮助,全面关心他们的成长,引导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对于已提出入党申请或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职工,党支部要经常关心和鼓励,进行谈心交流,避免不闻不问,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其次在积极分子培养中,早选苗、选好苗、早教育、早培养。及时将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发展前途的学生和骨干教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及时推荐、选送到党校学习和培训。同时,还要注意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长和成熟起来,早日加入党组织。 4、要注意始终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党员发展全过程。党员发展的全过程,既是一批优秀的学生和教师从组织上加入党的组织的过程,也是一批优秀学生和教师思想上和政治上不断成熟的过程。因此,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党员发展全过程。提高党员质量,要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把工作基点放在培养教育上,重视对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的考核,对发展对象,一定要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并着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对于预备党员,要着重考察对党的理论、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员标准的认识,使每个预备党员在组织入党的同时解决好思想入党的问题,把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一个重要评价条件。在培养和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对党员和积极分子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同时,还要抓好关键环节,在入党前,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上。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使积极分子在思想上认同党的理论,学习和工作中接近党的组织,行动上努力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中,要严肃、认真地按照程序开好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重视入党宣誓仪式对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激励教育作用,这一时刻对党员来说是终身难忘的,它将促进党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的进一步升华和提高。入党后,要重视和加强对党员的继续教育。真正做到在发展中培养教育党员,在培养教育中发展党员。 5、要注意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近年来,我们发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不严肃,没有悬挂党旗;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对象缺席的情况下,竟能如期召开支部审查大会;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没有做到逐一审议被发展对象,而是集体审议被发展对象;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同时也降低了支部工作的质量,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要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6、要注意正确处理发展党员中质量和数量的辨证关系。我们党是否坚强有力,固然需要党员有一定的数量,但关键在于党员的质量。列宁曾指出:“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江泽民同志也提出:“发展党员要重视质量,千万不能单纯追求数量,不能够滥竽充数。滥竽充数的党员放在党内比在党外更危险。如果党员队伍质量很低,数量再大也没有用。”可见,发展党员不能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既不能以牺牲质量求数量的增长,也不能仅以控制数量来确保质量。因此,要正确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辨证关系,要严格按照入党程序,在促进党员数量增加的同时,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同时,要保证各单位党员比例均衡发展,年底学生党员的比例控制在9—10%之间。
党的事业离不开青年,青年的成长更离不开党。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征程中,如何把更多的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这是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并切实解决的时代课题。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积极而慎重的态度抓好在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开创我校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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