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师生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和《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室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党委书记是学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省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二)定期组织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每年至少1次。

(三)建立健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巡查督查、考核考察、奖励惩戒、追责问责等制度措施,组织全校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议事日程,每半年专题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带队调研和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五)把安全生产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六)加强对学校直属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领导和监督,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把安全生产纳入学校直属各单位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有关人选考察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党委副书记、校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党委副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省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教育教学各领域各环节。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领导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安全工作队伍,每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四)组织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五)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控原则明确学校直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批准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七)组织设立安全生产相关专项资金并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实施。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度、奖励制度,将安全生产作为学校直属各单位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年带队检查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三)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指导、监督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对相关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支持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五)依法依规组织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隐患动态排查、及时整改。

(六)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七)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每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年带队检查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

(三)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统筹推进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依法依规组织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隐患动态排查、及时整改。

(六)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七)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每年带队检查全校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分管实验室安全的校领导每年带队检查实验室安全4次以上;分管后勤基建工作的校领导必须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安全风险应急管控措施;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年专题研究实践教学安全生产工作2次以上;分管人事的校领导将安全教育纳入新进人员的培训内容。

五、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定期组织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督促、指导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深挖彻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从严惩治权钱交易、“猫鼠一家”等腐败行为。

(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五)督促、指导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视情成立纪检监察机关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工作。

六、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定期组织本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职考察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五)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纳入党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六)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定期组织本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指导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宣传计划,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五)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工作。

(六)加强网络媒体管理,指导依法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七)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加强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关键性指标的硬性约束,实行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八、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定期组织本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适时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四)负责收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建议,发挥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