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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辽宁科技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人次:

各院级单位党组织;

学校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选树典型、激励奋进,根据《辽宁科技大学关于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科应疫组发〔2023〕4号)要求,在各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十九次会议评议,2023年3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在学校抗击疫情期间作出突出贡献的11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伟大抗疫精神,再接再厉,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甘于奉献,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接续奋斗,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辽宁科技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

2.辽宁科技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

 

 

中共辽宁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