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进入到了第三阶段的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深入思考严以用权主要应该是思考下面两个问题:第一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性?第二,如何正确使用权利?下面本人就这两个问题进行发言:
(1)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性:责无旁贷必须践行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不是身份的摆设,而是真正服务于人民的多与少,接近人民的多与少。现在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职位越高,老百姓见的难度越大。久而久之成了老百姓心中可望不可即的摆设,完全走向了老百姓当家人贴心人的反面。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真的成了老百姓眼中的空中楼阁岌岌可危了。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不论我们职位多高,老百姓永远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躬下腰来,接地气,和员工打成一片,把员工的事捧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才称上真正的为员工用好权当好官。否则,总是仰起头,接空气,必将随空气而流走,终将被员工所唾弃不留念想。
(2)正确使用权力:严用、慎用
如何做到正确使用权利,最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严以用权”,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用制度约束权利。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用权好有为单位、为员工服务的责任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强化底线、强化准绳、强化权力边界,让领导干部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第二,“严以用权”,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党员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第三,“严以用权”,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伯尔曼说;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为公还是为私、为民还是为官,是区分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试金石。焦裕禄“严以用权”,听说儿子看戏未买票,立即掏钱补票,不准搞特殊化;杨善洲“严以用权”,从没让子女搭过一次公车,从没用公权办过一件私事,从没给亲友批过一张条子……这些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基层员工。”只有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才不会为权所惑、为权所困、为权所害。
严以用权,不僭越,守规矩,从里里外外规范权力运行,让领导干部掌权不迷失,方能顺民众之 所愿,应民心之所盼,以过硬作风,担改革重担,增进基层员工福祉。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朱晓林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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