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2025年第2期资产报废处置论证会议。校内、外评审专家,财务处、纪委综合监察室、审计处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国资处处长张金香就各单位报送的拟报废资产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严格依据《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对拟报废资产清单及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审阅和充分讨论,最终一致同意将相关事项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此次论证会的顺利召开,为后续规范实施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