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工作职责
审查调查室工作职责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9-09

   

  

审查调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2.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3.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4.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5.向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者纪检监察建议。

  6.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