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岗位职责
综合监察室岗位职责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9-09

   

   

   

综合监察室岗位职责

   

 

 一、纪委副书记、综合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的领导下,协助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做好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审核各类文稿。

  3.领导并组织实施宣传教育、日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与监督学校的重大事项。

  4.负责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监督检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情况,实施问责。

  6.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者纪检监察建议。

  7.负责对二级党组织纪检工作的领导、指导。

  8.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监察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副书记、综合监察室主任做好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做好领导讲话及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通知、规章制度等文稿的草拟工作。

  3.负责开展有关选人用人、招生考试、职称评审、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实施廉政宣传教育、日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加强与各二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6.负责学校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第一种形态”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7.负责向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者纪检监察建议。

  8.做好二级党组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综合监察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实施廉政宣传教育、日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参加选人用人、招生考试、职称评审、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对内、对外宣传,做好新闻采写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等工作。

  4.负责编印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读本和信息简报。

  5.负责维护、更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网页。

  6.负责纪检监察内网建设工作。

  7.协助学校党委巡察督查办公室做好校内巡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监察室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婚丧喜庆事宜报备。

  2.负责职责范围内各类信息报表的填报。

  3.负责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4.负责综合监察室各类文件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5.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学校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第一种形态”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