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警钟长鸣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7-12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市新闻传媒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聪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8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某以个人名义宴请市新闻传媒中心屈某,双方各带几名同事参加此次宴请。餐后张聪将2,434元餐费予以结算,并于9月15日和9月27日未经批准分别将餐费在单位报销。2021年4月,市纪委给予张聪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岫岩县公安局巡警大队防爆中队中队长何显猛违规操办问题。2020年10月8日,何显猛在某饭店操办乔迁宴席,共设酒席16桌,其中招待中队同事5人,收取礼金1,000元。2021年4月,岫岩县纪委给予何显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千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飞驰违规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王飞驰在担任千山区公路段段长期间,以春节、中秋节探望为由,每次送给市公路管理处时任处长宋某(已另案处理) 1万元,共计10万元;王飞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千山区纪委监委给予王飞驰同志留党察看、撤职处分。

  上述 3起典型案例有的是用公款报销个人吃喝,有的是巧立名目大操大办,有的是节日期间收送礼金,甚至是顶风违纪问题,这些再次证明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压力依然不小。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做到敬畏知止。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作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化整治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等问题,盯住抓、持续抓,加强监督检查督查、开展明察暗访,守住重要节点、强化通报曝光,以有力有效的工作举措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不断巩固深化工作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注重从实际出发,及时了解“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增强整治的靶向性、精准性。要实施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中共鞍山市纪委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