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大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加入时间:2024-06-07

65日,辽宁科技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在校部421会议室召开,学习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校党委书记李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领读领学的方式学习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中的部分篇章和相关法律原文。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胡军围绕学习内容作中心发言;其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就自身学习体会,结合分管工作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胡军在中心发言中指出,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有着积极作用。学位法的通过从法律位阶上加强了对学位的规范管理,从工作体制、授予资格、授予条件、授予程序、质量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治校治理体系;强化建章立制,推进法治工作走深走实,将民法典的精神和原则转化为学校的具体行动指南;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校园良好法治环境,通过法治教育形成法治校园建设合力。要以贯彻落实好学位法、完善学位管理体制为契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培养更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李平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完备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翻开了新篇章,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学位法是新时代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贯彻落实学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就学校学习贯彻落实本次学习内容,李平提出两点意见。

一要持续深入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民法典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要认真学习民法典,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并将民法典学习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的核心要义,依照民法典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广泛宣传民法典,结合“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创新学习形式,开展普法学法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尚法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在学校落地生根;要深入贯彻民法典,巩固学校法治工作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持续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以民法典提出的法律规定来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和校园生活,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二要认真学习贯彻学位法,依法推动学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党员干部,尤其是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务必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要在法律施行前全面清理现有相关规章和政策文件,凡与学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以及我校学位工作实际,按照学位法的规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制定或者推动制定配套政策,公开发布实施;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学位法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印发学位法的相关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等方式,让全校师生了解学位法;要在学位法正式施行后,严格按照学位法有关规定开展我校学位相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各个环节整体推进人才培养过程的改造升级,增强我校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实效性、长效性。(供稿单位:宣传部 作者:张璐 图片来源:金会刚

编辑:吕轶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