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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关于启动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砥砺科学思想、激励学术创新,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主办: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研究生培养单位单独或联合承办;鼓励与行业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举办,或与全国性、全省性学术报告会结合举办。报告会要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需要,聚焦本学科热点问题及学术前沿确定报告主题,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彰显学科特色。

二、报告会组成

1、硕博学术报告(博士点单位)

2、硕士专题创新报告

三、日程安排

1、自通知下发日起至4月10日,申报并确定各承办单位和学术报告会主题,填写并报送《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立项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至graduate_ustl@163.com

2、4月11日—4月14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和立项,并发布立项公告;

3、4月18日—11月30日,各承办单位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举办。在11月30日前不能完成的,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报告和说明情况。

四、申报条件

我校研究生学术报告会采用申报制,条件如下:

1、各承办单位开展的学术报告会设定主题明确、富有创新、立于学科前沿、具有较强的时代意义;

2、报告会内容有利于跨院系、跨学科交流,促进交叉融合;

3、鼓励扶持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跨院系联合承办。

五、经费资助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立项是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新增设的资助类别,经费由学校有关专项经费资助和各培养单位自筹经费组成,其中学校资助硕博学术报告5000元,资助硕士专题创新报告3000元。

六、考核奖励

根据《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相关要求,学术活动是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对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会的情况记入学术学分。学术报告会在举办过程中,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以是否成功举办成果突出、特色鲜明的报告作为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立项结题的必要条件。各承办单位应总结经验,树立先进,根据各单位实际参与情况设置奖励数量,设立奖项对参与报告会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及表彰。

1、设立“最佳报告人奖”若干名,在报告会参与研究生中评选。原则上要求做学术报告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本年级研究生总数的20%,参加做学术报告最多不超过50%的研究生可荣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奖项,且获奖人数不超过当届研究生总数10%,其中二等奖以上人数不超过当届研究生总数5%。

2、鼓励设立“最佳点评指导教师”1-2名,在报告会参与点评的导师中评选。

2023年12月份,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承办单位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的实际组织情况对承办单位及优秀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学术报告会“最佳组织奖”、校级“最佳报告人奖”若干名。

七、其他要求

1、各承办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术报告委员会,负责学术报告会的组织与实施;对邀请的校外点评专家、研究生论文、交流讨论议题等在意识形态上审核把关。

2、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执行,经费预算必须强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意识,从严从紧把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经费的规范、有效使用。

联系人:肖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5928179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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