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工作职责 > 正文

工作职责

培养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订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等;

2.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3.负责研究生教材建设及选用等工作;

4.负责统筹制定研究生教学课程安排;

5.负责协调任课教师调(串)课审批、新开课审批工作;

6.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考试、补考及缓考等考务工作;

7.负责研究生成绩管理及选课系统的管理维护;

8.负责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9.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及试卷的存档;

10.负责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和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结题验收;

11.负责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与建设成果奖评选;

12.负责组织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冶金教育学会研究生学科论坛;

13.负责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和全国工程教指委课题的申报、结题验收;

14.负责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及配合其他科室工作等。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邮编:114051

邮箱:lkdyjsyzhb@ustl.edu.cn

微信公众号:辽科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