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卫处消防协力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DCG2025015
项目名称:保卫处消防协力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864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864元;
采购需求:保卫处消防协力维护服务,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公示合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科技大学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0412-59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刘娟娟、刘金霞、孙少伟、张田田、尚彬
电话:024-8613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