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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运行辽宁科技大学招标采购全流程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

时间:2026-03-13  点击数:

学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精细化管理,深化招标采购领域数字化改革,强化廉政建设,实现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学校招标采购全流程信息管理平台经前期培训及试运行,定于3月16日正式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登录辽宁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ustl.edu.cn/zbcgglzx/)左侧点击“教职工登录”,账号与密码与学校OA办公系统认证一致。

二、系统功能

采购平台与学校信息门户、财务经费系统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无缝对接,涵盖预算管理、采购项目立项、采购申请、采购文件确认审批、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确认审批、政府采购对接、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等各环节功能。各节点审批通过“今日校园”和手机短信提醒。

三、       使用培训

系统操作手册可在采购管理平台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查看。

四、       工作提醒

1.政府采购项目需预留1个月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请各单位提前规划并及时对接发布。

2.项目主管部门、立项申请部门对采购需求负有主体责任,应严格遵照《辽宁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实施项目采购。须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推荐厂商(或品牌)应当具有代表性,符合关键性参数的厂商(或品牌)不得少于3家。提供的厂商(品牌)联系人信息应确认真实,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此进行核查。参数设置与评分办法制定和采购人代表推荐,须经学院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下阶段项目采购,确保采购活动的充分竞争。

3.学校采购实行限额标准管理制度,限额标准中规定的金额不仅适用单次采购金额,也适用同一品目或同一类别采购年累计金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拆解采购项目,规避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购。目前,货物、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货物、服务类项目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10万元,工程类项目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5万元。

4.对于辽宁省政府框架协议和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品目目录外,年度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年度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类项目,申购单位(部门)应严格遵照辽宁科技大学小额采购线上竞价管理办法(试行)》,优先采用线上竞价平台方式采购。有特殊需求的采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采用线下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实施采购。

五、       其他

1.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动员部署,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管理政策要求,认真执行平台操作流程,确保采购规范有效。

2.业务联系电话:5928160、技术服务电话:15940435131(微信同步)。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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