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笔试暂定于2025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考试方式
1.专职辅导员岗位考试方式:(1)笔试;(2)试讲;(3)面试;(4)心理测试。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心理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心理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试讲、面试、心理测试的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2)试讲: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的能力,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考试方式:(1)笔试;(2)试讲;(3)面试。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人选。进入试讲、面试的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2)试讲:以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的能力。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告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专职辅导员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均在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近6个月内);
(6)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日;
(7)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
(8)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30个工作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2213。
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