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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拟出版教材审核工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3〕12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材管理,提高教材建设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辽宁科技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大校发〔2022〕1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各教学单位对2024年拟出版教材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要求

1.各单位教材工作组负责对本单位教师编写的教材进行审核。多学院联合编写的教材,由主编所在单位组织审核。

2.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教材编写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思想品德、学术功底、学术不端等,并在所在单位公示。

3.各单位教材工作组组织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以及校外专家对拟出版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知识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专家人数应不少于3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

二、出版要求

1.拟出版教材书稿由所在单位教材工作组统一组织专家审核。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审核专家评分全部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则为通过,教材报送至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有1位以上(含1位)审核专家评分为60-75分则为重新送审,需按专家审稿意见修改后重新送审一次,重新送审评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则为通过,教材报送至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未达到75分则不予出版结项;有1位以上(含1位)审核专家评分为60分以下则为不予通过,教材将不予出版结项。未按期结项的,将取消立项资格,其项目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教材立项。

2.除由行业或出版社约稿并且没有包销任务的教材和国家精品课、省级精品课课程建设的教材以外,所有立项教材在申请出版前均须作为自编讲义在校内试用1—2届,经过教学实践反馈效果良好的方可申请公开出版。出版社应尽量选择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出版社。

3.申请公开出版教材的编写字数原则上应在15万字以上,每一教学时数编写字数一般在3500字左右,叙述性较强的教材,每一教学时数不超过5000字。

4.学校将各单位出版教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各单位应为教材编写创造条件,并对立项教材的编写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上报《2024年辽宁科技大学拟出版教材汇总表》(附件1),送至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2024年同意拟出版教材的审核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一周内将《辽宁科技大学拟出版教材审核表》(附件2)报送至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辽宁科技大学自编教材专家审稿意见表》(附件3)各单位留存备查。


联系人:杨晓波  联系电话:5928507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