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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3〕1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深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获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

二、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及成果支撑材料。如不能如期结项,须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核同意可以延期6个月结项(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延期仍不能结项的将终止项目研究,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结项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汇报时间4分钟,提问和回答问题4分钟,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待完善后再次参加评审,仍未通过的将终止项目研究。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7日前将本单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lkdjwcsjk@ustl.edu.cn,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睿楼207)。

联系人:白玉   联系电话:5928505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