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成立于2019年6月,2021年10月设置为独立的正处级单位,2025年4月更名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简称“质评处”)。下设质量科、评估科(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两个科室,主要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是学校为践行教育部“管办评”分离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而设立的教学质量监控专门机构。质评处秉承“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致力于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利用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实施多元化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内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负责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等本科教学质量监控队伍的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教学督导、教师同行听评课、教师自我评价、课程评估、专业评估、各类专项检查工作等;

3.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毕业生调查工作等。

4.组织省教学名师、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的推荐、评审和上报工作,组织校教学名师、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教学质量优秀奖、优质课堂奖的评审工作。

5.组织教师新开课的申报和审核及开新课备案工作。

6.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活动,并对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7.负责拟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对非学历教育办学进行过程指导、质量监督。

二、外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负责组织参加本科教育的各类评估工作,包括教育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

2.负责统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包括状态数据的采集、填报、分析、管理等。

3.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发布工作,分析学校教学运行和质量保证状况。

4.负责国家、辽宁省、学校本科毕业论文三级抽检工作。

三、教学质量分析与总结工作

1.负责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分析、研究与反馈工作,包括各类听评课数据信息、学生评教数据信息、教学督导数据信息、学生信息员反馈信息、教学专项调研数据信息等;并形成内部教学质量检测报告,督导专项检查报告、状态数据报告、质量简报,毕业生调查报告及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等;

2.负责外部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分析、研究与反馈工作,包括专业状态数据信息、包括状态数据报告、院校检测报告、院校画像报告、专业检测报告、专业画像报告等;

四、教学质量反馈、跟踪、改进工作

1.负责反馈内、外部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2.负责跟踪内、外部教学质量的落实情况;

3.负责督查内、外部教学质量的改进情况。

五、办公室工作

1.负责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2.负责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及质量监控资料档案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3.学校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校级层面举报电话:5928066,5928660;举报地点:校部431室,校部411室;网上举报邮箱:lnkdjw@ustl.edu.cn。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举报电话:5928105,5928183;举报地点:明睿楼212,211;网上举报邮箱:lkdjxzlpgzx@ust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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