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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依据 《辽宁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工〔2019〕15 号)文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注重公平 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院审核,认定杨佳琪等164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日)。公示期内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一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事实却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学院投诉电话及邮箱:04125929114 ,595350860@qq.com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