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辽宁科技大学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辽科大学发〔2025〕14号)文件通知要求,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自愿申报,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情况,通过集体评议、答辩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进行复评。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度学生评优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16日至10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23日前反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联系电话:0412-5929822。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