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发[2020]0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大创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教发[2013]21号)、《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科大教发[2019]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大创计划”近期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凡我校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四年制以二、三年级的学生为主,五年制以二至四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团队,项目团队成员为3—5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合作研究项目。
3.项目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还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研究条件。
4.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每年指导新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省级以上项目限指导1项,其他情况需经学校专家组评审,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5.建设周期:立项时间原则为1-2年,其中省级、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以及各级别的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要求建设周期为2年,满足结题要求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二)项目管理
1.校级项目经费立项时一次性划拨至学院,由学院工作小组进行二次分配,国家级、省级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项目立项后下拨启动资金,剩余部分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2.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主要用于购买项目所需要的实验耗材、元器件、图书资料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调研差旅费、参加学术交流会议费等。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资助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及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3.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场地、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大创项目。
4.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至少每月与学生见面指导一次。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的进展及时填写《辽宁科技大学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2020年校级“大创计划”项目立项
(1)学院工作小组组织立项评审工作。
(2)学院于4月21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一览表需准确填写项目负责人手机号)。“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立项申请表),待学生返校后再行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3)申报数量:2020年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见“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校级项目立项数量分配表”(见附件4)。
2.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立项
(1)省级项目根据各学院2020年校级立项数量不超过1/3的比例进行推荐,国家级项目根据省级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1/3的比例进行推荐,请各学院在“辽宁科技大学2020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中注明(序号代表推荐优先次序)。
(2)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召开评审会,对各学院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省级项目,并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项目的名单以辽宁省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各级别项目确定后,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填报时间安排,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我校新立项项目的网上填报工作。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2019年两年期的所有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计划”项目。
2、组织形式和检查内容。
组织形式:采用学生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检查。国家级、省级项目检查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级项目检查由各学院组织。
检查内容:检查项目启动以来所做工作、所开展研究和调研过程、研究进展和结果、项目的创新性、存在的问题等;查看项目研究收集的有关文献资料、实验数据、研究结果资料等。
3、检查时间和地点。校级项目检查在学生返校后两周内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后提前三天报到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省级项目检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检查材料。(1)项目中期检查表;(2)其它相关资料。
5、检查结果公布。检查结果将在创新创业学院中心网站。确定为“优”、“良”、“中”、“合格”的项目准予拨付第二批项目经费;“终止”和因故未参加检查的项目不予拨付第二批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将停止其继续使用资助经费,终止的项目,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6.材料提交。“辽宁科技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每个项目“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6)纸质版一份;“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7)纸质版一份;“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8)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项目中期检查表)。请各学院打好提前量,并在学生返校后再行提交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2018年两年期、2019年一年期的所有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计划”项目。
2、结题验收形式和办法。采用学生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级项目结题验收由各学院组织。答辩时,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任务书,汇报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过程、研究进展和成果、项目的创新性、存在的问题等。
3、结题验收时间和地点。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在学生返校后两周内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后提前三天报到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结题验收材料
参与结题验收的项目组须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结题表;(2)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实物或照片、设计、专利、调查报告等)。
5、验收结论和经费拨付
评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级。评审结果为“优秀”、“通过”的项目准予结题。无任何相关研究成果、不参加验收答辩和提交验收材料、延期后仍未完成等的项目,应评定为“不通过”;无故不实施、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项目,项目指导教师不允许指导新一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材料提交。“辽宁科技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9);“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学生考核结果一览表”(见附件10)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每个项目“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结题表”(见附件11)纸质版一份;“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结题表”(见附件12)纸质版一份;“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级项目结题表”(见附件13)纸质版一份;“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项目结题表和过程记录手册)。请各学院打好提前量,并在学生返校后再行提交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请各学院制定各项评审工作安排表,注明评审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由三位专家组成。请各学院提前三天将评审工作安排表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420办公室。
(三)为方便“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管理工作,创新创业学院将各学院在2020年上半年需要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14)和结题(见附件15)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了汇总,请各学院参照附件14和附件15的汇总表组织“大创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四)联系人:钱丽娜
联系地址:创新创业学院420
联系电话:5929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