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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项目】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及2020年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新创业发[2020]6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教发[2013]21号)、《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科大教发[2020]10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大创计划”近期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关于2021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凡我校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原则上四年制以二、三年级的学生为主,五年制以二至四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团队,项目团队成员为3—5人,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合作研究项目。

3.项目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还应有可靠的时间保证和相应的研究条件。

4.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每年指导新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省级以上项目限指导1项,其他情况需经学校专家组评审,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5.各学院院长或主管“大创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副院长每年需主持申报1项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项目四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项目

参加项目须与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相结合。此类项目须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力争实现自我造血和可复制性,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评审后,针对资助项目划拨启动经费,项目中期检查确定项目级别后,最终确定项目资助额度。

2.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主要用于购买项目所需要的实验耗材、元器件、图书资料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调研差旅费、参加学术交流会议费等。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资助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及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3.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与项目的学生提供场地、仪器设备等基本条件,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大创项目。

4.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至少每月与学生见面指导一次。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的进展及时填写《辽宁科技大学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册》(见附件2)。

(四)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工作小组组织立项评审工作。

2.学院于11月12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一览表中需准确填写项目负责人手机号);各项目组将“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创新类项目见附件4、创业类项目见附件5)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立项申请书)、提交到项目所在学院,待中期检查(所有2021年大创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将于2021年3月进行)确定项目级别后,省级以上项目的立项申请书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校级项目的立项申请书由各项目所在学院统一保管。

3.申报数量:2021年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见“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量分配表”(见附件6)。

(五)项目实施

1.建设周期

立项时间原则为1-2年,其中省级、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以及各级别的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要求建设周期为2年,满足结题要求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2.中期检查

学校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项目级别,省级项目根据各学院校级立项数量不超过1/3的比例进行推荐,国家级项目根据省级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1/3的比例进行推荐。

3.项目结题

所有项目在结题验收时除必须提交项目结题表和过程记录册(见附件2)、申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同时应满足《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2020年一年期“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20年一年期的所有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计划”项目(见附件7)。

(二)中期检查组织形式和检查内容

1.组织形式:采用学生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检查。国家级、省级项目检查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级项目检查由各学院组织。

2.检查内容:检查项目启动以来所做工作、所开展研究和调研过程、研究进展和结果、项目的创新性、存在的问题等;查看项目研究收集的有关文献资料、实验数据、研究结果资料等。

(三)中期检查时间和地点

校级项目中期检查于11月12日之前完成,各学院需认真制定中期检查评审工作安排表,评审项目超过30项的,可以分成两组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专家组由三位专家组成)由学院确定后提前三天报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中期检查检查材料

1.项目中期检查表;

2.其它相关资料。

(五)中期检查结果公布

检查结果将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布。对中期检查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作“终止”项目处理,并同时停止下拨相应项目经费;对中期检查“优”、“良”、“中”、“合格”、确实具有很好研究前景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准予拨付项目追加经费。校级项目追加经费从分配给学院的基金定额中分配,追加经费不得超过分配给学院的经费额度。

(六)中期检查材料提交

1.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提交

学院于10月29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国家级、省级各项目组的“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8)、“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9)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项目中期检查表)。

2.校级“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提交

(1)学院于11月12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0)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各校级项目组将“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1)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中期检查表)、提交到项目所在学院,校级项目中期检查表由各项目所在学院统一保管,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大创项目相关材料存档情况。

(七)其它

各项目组填写“辽宁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时,“项目编号必须与附件7中的项目编号相同,封面页的“学院名称”填写大创项目指导教师所在的学院名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丽娜

联系地址:创新创业学院420办公室

联系电话:5929459

邮箱地址:lnkdcxcy@163.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