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

相声俱乐部社团章程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相声俱乐部。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让有共同曲艺(相声、快板、快书)爱好的同学有更多的交流空间,培养曲艺人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本社团的活动周期为一周进行一次;

(二)本社团的学习范围是互相交流,互相提高;

(三)本社团活动场所由校方提供;

(四)不得占用学习时间进行社团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曲艺系学生;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有曲艺表演方面的爱好,无表演基础也可,积极性为首位。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的申请;

(二)登记会员表

(三)由社团联合会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时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