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艺术学院2019年评奖评优及贫困生认定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

  一、校内评优

  上报时间:2019101812:00前。电子版材料(包括电子版:事迹材料3000字第三人称撰写,个人生活照1张,一寸照一张,电子版汇总表格,2018-2019校内评优奖项情况统计表,人名要准确。

  1、三好学生标兵:每班推荐1人,专业前5%,需获得校内一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每班推荐2人(做好排序),三等奖学金,专业前25%

  3、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人,专业前40%,无挂科。

  4、文明寝室、优良学风寝室:各班推荐1个优良学风寝室,需填报数据表格,文明寝室直接在各班申报数据中遴选。

  5、优秀寝室长:各班推荐1

  二、团内表彰:

  上报时间:2019101812:00前。电子版材料(包括电子版:事迹材料3000字第三人称撰写,个人生活照1张,一寸照一张,电子版汇总表格,2018-2019团内评优奖项情况统计表),人名要准确。

  1、优秀团员标兵:学院从各班推报的优秀团员中择优综合选拔出1人推荐到学校。

  2、优秀团员:每班1人。按手册要求投票评选。

  3、优秀团干部:每班1人。按手册要求投票评选。

  4、团活动积极分子:每班推荐2人。按手册要求投票评选。

  5优秀团员成绩排名前1/3,优秀团干部前1/2,团活动积极分子前2/3,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三、贫困生认定工作

  上报时间:20191018日中午12:00前,上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具体材料:

  1.特殊群体学生的扶贫卡(扶贫手册)、低保证、儿童福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纸质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3.《辽宁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纸质版

  4.《辽宁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年级(专业)/班级评议结果》 电子版

  5.《辽宁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结果汇总表》(我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分别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5%10%10%以内) 电子版

  6.班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名单(人员组成:辅导员、班导师、班长、团支书、学委、副班长或生活委员、每个寝室出一个代表,8-10即可)  电子版

  四、特别强调:

  1、贫困生认定要在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基础上综合评议排序产生。

  2、所有结果要向本班班导师汇报,并在班导师的监督下完成。

  3、各评选结果要充分发扬民主,班级全体学生民主投票产生,选票统一使用规范化模板,公平、公正、公开,当众在教室黑板唱票、计票,现场投票过程及投票结果要拍照,随票根一起上交团委。

  4、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自受到纪律处分之日起停发或减发本学年尚未下发的助学金;学生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获得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送礼等不合理开支行为,学校将追回国家助学金。

  5、校内及团内表彰的荣誉原则上不能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