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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月报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6〕35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辽宁科技大学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辽科大校发〔2025〕66号)要求,压实育人责任,规范过程管理,提升学业指导实效,现就按月报送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学业指导情况统计:填写“学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全面统计班主任(学业导师)每月开展主题班会、谈心谈话、走访寝室、跟班听课、组织学生参加学术讲座、学困生帮扶等工作情况,做到应报尽报、数据真实。

2、问题梳理与改进建议:系统梳理学院每月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改进建议。

二、报送时间

每月3号16:00前报送上月的工作月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三、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包括“学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问题建议总结,纸质版材料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2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djwcfzzdzx@ustl.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X月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月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指定专人统筹月报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材料完整、报送及时。

2、月报将作为班主任(学业导师)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绩效分配的核心依据。对未按时报送、数据弄虚作假的学院及个人,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联系人:刘芷彤;联系电话:5928500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