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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切实提升专业的竞争实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申报范围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建设点但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的专业,包括: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商管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矿物加工工程、建筑学、市场营销、动画、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共9个专业。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已获批校级一流本科建设点但未获批省级一流本科建设点的专业,包括: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软件工程、测绘工程、旅游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法学、产品设计共13个专业。

 

  二、时间安排

  10月11日前提交申报书,10月中旬,学校将召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推进会,各预申报专业须在会上汇报建设情况。

 

  三、材料提交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或《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4),PDF格式,以“级别+专业名称”命名,发送至:kdjxjsk@126.com。

 

  四、其它说明

  1、2021年是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最后一年,要求预申报范围内的专业必须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省级预申报专业进行滚动式评审排名,并以最后一轮排名为推荐依据。

  2、学院和专业要给予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向已获批专业学习借鉴,对标国家级申报条件(附件1)和省级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详细梳理,补齐短板,邀请所在教指委成员、行业企业专家进行指导,全面提高申报工作质量。

  3、根据2019、2020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工作的时间安排情况,提请各省级预申报专业,同步关注国家级申报条件,提升省级申报水平的同时,为国家级申报做好充分准备。

  

  联系人:韩燕妮  5928195

 

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