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辽宁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97号)相关要求,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拟认定“自动化虚拟教研室”“辽科大—沈-鞍-大经济带网络工程专业校际校企协同育人教研室”“采矿信息融合教研室”“冶金工程虚拟教研室”“基础化学虚拟教研室”“无机非金属材料系”为2021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拟推荐“自动化虚拟教研室”“辽科大—沈-鞍-大经济带网络工程专业校际校企协同育人教研室”“采矿信息融合教研室”参加2021年辽宁省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申报;现对遴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4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纪委或教务处联系,校纪委综合监察室:5928028 校教务处:592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