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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管理和落实,现将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同行评议部分由教务处组织在网上进行评议。领导评议部分由学院负责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不能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教师数的30%,良好不能超过65%,合格和不合格不能少于5%。

    二、考核优秀人选由各单位依据学生评议和同行、领导评议的总得分排出高低,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任课教师的20%的比例确定。

    三、提供材料及时间:2021年9月22日16:00前,将《辽宁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到明睿楼206,电子版发送至:zlk173@126.com;《辽宁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到明睿楼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