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在2021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将美育课程纳入新版培养方案,并对校公共选修课程信息进行调整,为推动相关教学过程的顺利运行,进一步加强校公共选修课程、美育课程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课程建设
(一)公共选修课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课程规划、课程体系建设及日常教学过程管理。学生需修满2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目前公共选修课中艺术类课程划归美育中心,纳入美育中心课程体系,由美育中心统一管理。
(二)美育课程
美育教育中心负责课程规划、课程体系建设及日常教学过程管理。学生需修满2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二、课程管理
(一)课程规划
课程负责单位应全面梳理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制订3-5年的课程规划,模块化设课,报教务处批准后,按规划执行。
(二)新增设课程
新增设课程需履行审批制度,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规定》(教发〔2020〕18号),完成“开新课”申报管理流程之后,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纳入备选课程体系。
(三)常规课程
非新增设常规公共选修课程、美育课程实行备案管理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美育教育中心需在每学期教学任务分工核对工作完成之后,将下一学期的备选课程信息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备案,经教务处确认,备案信息完整,方可运行后续教学过程。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