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51号)(网址:http://www.upln.cn/html/2021/Column_0103_0323/4953.html)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相关教学单位认真研究《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选题要求,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内容,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和实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1.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选题,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校及学科发展的定位和优势特色,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背景,集中力量,统筹规划,继续深化新文科建设。
根据国家项目申报文件,本次项目申报可以通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多渠道实施,因此,拟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的项目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并根据省教育厅后续安排统一推进;拟提交教指委或教育学会的项目请在提交成功后到教学建设科备案。
2.申报数量:无上限要求。
3.报送要求:
(1)推荐表:认真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以PDF版格式提交,文档大小不得超过50M,命名方式:“推荐表-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2)支撑材料:以PDF版或压缩包形式提交,文件总量不得超过100M,命名方式:“支撑材料-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3)提交: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kdjxjsk@126.com
4.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29日16:00
联系人:韩燕妮 张蓉
电 话:5928195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