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办法》和《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奖励设置办法》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从事教学组织与管理的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条件
根据各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职责,分别考察其在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
1.一流专业建设。能够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重视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构建特色课程育人模式,突出专业定位和特色,在专业认证或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上取得成效。
2.一流课程与教材建设。能够持续推进课程改革,优化重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优化;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构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体系;出版体现学科前沿和行业趋势的系列教材;重视课堂教学创新,“课程思政”育人意识和能力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获得各类教学比赛奖项、教学荣誉比例高。
3.实践教学改革。能够科学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大学生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拥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完善。
4.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并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熟悉教学管理业务,教学管理工作严谨、严格,能够认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地处理教学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
3. 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优质服务,秉公办事,管理育人,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4. 重视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5. 各级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不少于三年。
6. 在同等条件下,发表教学管理类论文;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曾荣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自我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向学院提交申请表,以及反映工作实绩的附件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在自我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1个基层教学组织和1位教学管理工作者,参加校级评选。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于12月8日下班前报至教务处(明德楼C302),电子版发送至kdjspxk@126.com。
3.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校教学单项奖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择优评选。
4. 结果公示。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确定优秀名单并发文公布。
注:已经获得“2019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019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称号的,不再申报。
联系人:赵岩姝 联系电话:5928173
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