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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实习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1年实习教学工作,请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填报2021年实习计划。在填报计划时请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填报范围和内容: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和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专业的毕业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认识实习及其它按教学计划要求的实践教学内容,按学期进行填报。

  2.填报要求:各学院应本着就地就近、相对稳定、满足教学要求的原则,逐个专业落实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实习人数、实习时间、指导教师及其它要求(特别注明去外省、市实习的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地点、人数及是否需要提供住宿、住宿地点及其它需要学校协助解决的有关事宜等)。如有的专业同时或交叉去多个实习单位(厂矿)都应逐一填报。12月31日前实习计划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明德楼C301鲍老师收),实习计划电子版发送到lnkdsjk@163.com。

  3.为了保持实习基地建设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上海、北京、大连、天津、青岛等地大中型企业占一定实习份额的单位,如上海宝钢、本溪钢铁公司等实习计划要单独填表上报,要充分利用计划指数。

  4.毕业实习要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提前“三定”落实到人。校企联合选题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结合企业实际安排毕业实习。

  5.为了减轻企业压力,各专业在编制计划时,要考虑学生人数、时间、企业接待能力等因素,时间安排要打破集中在学期初、末两个月的固有模式。文、经、管、法类的冶金工艺认识实习按照鞍钢参观路线编制计划。

  6.实习计划经各学院填报,学校批准后即为2021年实习计划。按照学校教学的要求,实习计划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应由各学院审查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同企业协调同意后再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