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1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请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的基本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力求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得到科研或本专业综合训练。
2.选题要与社会生产、科研及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紧密结合,要有一定的基金项目(含学生科研、创新创业等项目)或横向合作项目的课题,工学类专业中的工程设计类课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3.选题深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相适应,较好地反映了时代要求,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工作量安排合理,所有课题经过学生努力,可以按质按时完成;选题数量丰富,能够做到一人一题且学生有选择余地,若一个较大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需几位同学共同合作完成,大题目下加副标题以示区分,并做到分工明确,独立完成分工部分。
4.选题应不断更新,各专业每年更新率大于50%。
5.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必须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赴校外单位做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有关的审批及正常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选题工作具体安排
1.各学院进行选题动员、教师申报题目、落实实习计划、组织人员论证所报题目。将指导教师简介、论证后题目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中申报并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规定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原则上理、工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文、经、管、法、艺术科不超过10人。如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规定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标准执行。
2.学生在规定时间可以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选题和指定指导教师,每名学生只可选择一个题目,如果本次没有选上可在老师驳回后继续选题。
3.各学院办公室可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汇总学生选题情况,由指导教师对选题学生进行选择。
4.各学院办公室汇总教师剩余题目和没有选上的学生进行第二轮双选。
5.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协调此项工作,使选题工作顺利进行。双选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填报“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可以打印导出),审核后于2021年1月8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6.各学院的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低于90%,学校倡导由不同专业的教师共同指导、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要在职称、教学、科研、工作量、历史评价等方面考察指导教师资格,对于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填写“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审批表”。学院指定优秀老教师辅助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帮助解决在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问题,以弥补他们在教学、科研及实践经验的不足。
7.赴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填写“赴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加盖接收单位公章),学院要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指派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是否能够为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提供符合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技术、仪器设备、资料和时间等条件保证。
8.老师申报课题后,经学院领导审批通过的课题,系统不允许再进行更改,如果特殊情况请写明变更原因汇总至教务处统一处理。
三、其它相关事宜
1.新增题目均应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登记表》,由学院审查、使用、管理、归档。
2.坚持开放式办学的原则,学校倡导校企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校内、外教学基地要确定指导教师、设计题目和学生人选。在过程管理上,采用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教学基地指导教师为辅的管理方式,教学基地指导教师负责技术指导、协调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等有关问题,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掌握设计进度、规范要求等有关工作。
3.指导教师要在放假前和学生见面,布置学生利用假期1--2周的时间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进行资料调研等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经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学校将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检查的重点内容。
4.“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登记表”、“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和“辽宁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可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中打印导出。“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审批表”和“赴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见附件)。
5.根据《辽宁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综发[2018]18号)》,对2021届学生继续抽取一定比例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发现有作假行为的将根据《辽宁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教发[2014]7号)文件规定处理,请各学院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6.联系人:鲍立刚 联系电话:5928505
电子邮箱:lnkdsjk@163.com 办公地点:明德楼C301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