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切实提升教学水平,学校将于11月9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检查要点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涉及的相关专业,对照工程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根据不同阶段任务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2.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辽宁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见本网站“规章制度”)文件要求进行听课,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各系主任本学期至少听课5次,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印发< 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2020]15号文件要求,做好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学校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3月底前对全校整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4.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质量发[2020]20号文件要求,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5.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网上同行评议工作的通知》教学质量发[2020]21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同行评议工作。
6.有新开课教师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暂行规定》(见本网站“规章制度”)组织新开课教师进行试讲,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7.各教学单位对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重点加强对混合式教学的监控力度,对线上、线下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情况、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情况进行检查。
8.各教学单位承担质量监控主体责任,对试卷和实践教学相关材料进行质量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评自查工作,对本单位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全部教学文档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整改。校督导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文档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方法
各教学单位依据上述检查要点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各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在教学检查报告书中体现出来。
三、时间安排
第11周~第18周。
四、提交材料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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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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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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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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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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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及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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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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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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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及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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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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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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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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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芷彤
邮 箱:zlk173@126.com
电 话: 592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