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包括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项目和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项目(附件2);
2. 2016年度立项且暂缓验收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3)。
二、验收方式
1.本次验收采取网上评审的方式。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的评审结论。验收结果将在校内公布并报送辽宁省教育厅。
2.对于“暂缓验收”的项目,学校责成项目所在学院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择期再次验收。对于不予验收和无故未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撤项申请。
三、验收材料
1.结题报告。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填写《辽宁科技大学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在封面“所在单位”处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2.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包括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效果、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
3.以上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kdjxjsk@126.com
4.验收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11月27日前提交验收材料。
联系人:张蓉 韩燕妮
电 话:5928195
纸质版报送地点:明德楼C30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