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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大学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暂行规定》(见本网站“规章制度”)文件精神,对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提出教学质量监控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的相关工作要求规定如下:

   

  一、新开课

  1、请各教学单位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新开课教师的《辽宁科技大学教师预开课试讲申请表》(附件1)于10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允许试讲,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暂行规定》组织试讲,原则上每位教师新开课不超过1门。

  2、试讲合格后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2),并于11月20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至明德楼C304,如是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lk173@126.com:

  (1)《辽宁科技大学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2)

  (2)试讲的全部听课记录

  (3)所授课程授课计划

  (4)全部教案

   

  二、开新课

  各教学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至明德楼C304,如是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lk173@126.com:

  (1)《辽宁科技大学教师开新课登记表》(附件3)

  (2)所开新课的教学大纲

  (3)所开新课的授课计划

  (4)教案或讲稿(至少三分之二)

   

  三、请各教学单位将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有关审批手续按时办齐,过期谢绝补办。未履行审批手续或申报未获批准的,相关教师不能在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获得相关课程的主讲资格。

   

  联系人:刘芷彤        

  电  话:5928183

  邮  箱:zlk17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