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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5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成果奖的通知》(教学建设发[2020] 14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专家评委对本校本科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经各教学单位推荐,专家审定,学校拟推荐17项教学成果参评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具体名单见附件《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公示表》。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0日至9月14日。

 

  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学校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存在的问题及依据,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学校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校教务处电话:5928171,5928195

  校纪委电话:592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