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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4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17~2019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申报要求

  1. 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

  2.候选人需填写《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3.《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PDF格式)和《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EXCEL格式) 电子版发送到kdjspxk@126.com;《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4.申报截止时间8月4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学校将依据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标准及程序进行遴选。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优秀教师。

  联系人:赵岩姝  13941290009

 

  教务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