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提升我校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选题范围
本期立项主要分为标志性成果建设项目(30项左右)和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建设项目(70项左右,其中重点建设领域65项,非重点建设领域5项)两类,申报立项可以在学校的重点建设领域中选择研究主题,也可以突破重点建设领域范围围绕本科教育教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设立主题,所有立项自行设计题目,鼓励有前期研究基础的有价值的选题申报。标志性成果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将作为2020年辽宁省教学改革立项推荐依据和2022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依据,并从中择优选拔2-4项进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培育。所有申报项目按所属领域分类评审,不做跨领域转项评审。
2020年学校重点建设领域及立项计划主要包括:
1. 工程教育(5项左右)
2. 新工科、新文科(5项左右)
3.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5项左右)
4. 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40项左右)
5.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流学科建设(支撑方面)(3项左右)
6.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能力培养(4项左右)
7. 教学团队建设(3项左右)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
2. 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能够代表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的最高水平,能够有效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能真正解决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
3. 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标志性成果建设项目组一般由5-10人组成,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同一人员不能同时参与3个以上(含3个)项目。
4. 已经列入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学校教改成果项目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 项目主持人要具体负责项目的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经学校审批和同意。
6. 为推进学校思政育人工作,本期立项将向思政类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政策倾斜。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的立项时间为2020年8月,原则上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2.学校将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检查结果。
3.学校使用教学改革基金对项目予以资助,标志性成果建设项目每项前期投入资助5000元以上,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每项前期投入资助2000元,所有项目将依据进展情况予以持续投入。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发表教研论文、调研交流、图书资料等等,项目结题后将停止资助。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本次立项工作分阶段进行评审:
2020年6月12日16:00前,提交“化学工程与技术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以及“非重点建设领域”立项申报材料。
2020年6月26日16:00前,提交“教育信息化教学模式”立项申报材料。
2020年7月10日16:00前,提交“标志性成果建设”“工程教育”“新工科、新文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项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不同选题对应的时间,将《辽宁科技大学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一份)和《2020年辽宁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一份)报送给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djxjsk@126.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接收个人申报。
联系人:韩燕妮 张蓉 电话:5928195 18841234718 1367412352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