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奖励设置办法(试行)》(教发[2019]26号)《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选细则》(教发[2019]22号)中的规定,现在开始申报2019—2020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2.教学理念先进,能有效地设计和组织教学,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在课堂教学中实现有效互动或运用信息技术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 具有五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改革,在教学和人才培养上有一定建树。
5. 近一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师本人职称的额定工作量;
6. 近一学年面向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
7.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在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教学创新大赛、板书设计大赛或教案大赛中获得过其中一项赛事的一等奖;
8.近一学年教学质量考核均排在本单位的前40%。
(二)选择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两项)
1.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在省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
2.担任校级及以上“金课”负责人;
3.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至少一项;
4.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主持);
5.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在创新创业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6.近三年出版过校企合作教材;
7.获得过校级优质课堂奖。
二、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推荐参与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时,优先考虑申报在线教学成效突出的教师、在线教学大赛成绩优异的教师、积极开展“金课”建设、注重课程思政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
2.欲参评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填写《辽宁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任课教师人数的3%。
3.2018-2019学年度已经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者本次不得申报。
三、评奖程序
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教学单位推荐上来的教师进行预评选,通过学生领导同行综合评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专家听课)、教学工作规范程度评价(抽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试卷、实习实验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改成果奖、课程/教材建设、科研促进教学等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后,报校教学单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校教学单项奖评审委员会依据预评选的相关材料、个人的工作总结等进行投票,投票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议;学校党委会讨论审议结果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并确认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提供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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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料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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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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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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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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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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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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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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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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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教师的各种佐证材料复印件及教案、毕业设计(论文)、上一学期的试卷、实习实验报告、课程设计等教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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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结束
恢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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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明德楼C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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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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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教师提供500字的简介、治学格言及电子版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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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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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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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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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教师2019-2020(2)学期课程表(标明详细的课堂登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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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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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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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说明:
1、《辽宁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请到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奖励设置办法(试行)》、《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选细则》请到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教学质量相关规定”中查阅。
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lk173@126.com,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明德楼C304.
联系人:刘丽 刘芷彤
联系电话:5928183 13604224515 1554273001
教务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