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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辽科大教发〔2024〕3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更好地支撑实验教学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大教发〔2023〕154号)要求,学校开展了2023年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李丽丽等11名同志为2023年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