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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本科教学荣誉评审细则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投身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爱岗敬业、潜心教学、默默奉献的基层教师,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学校《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荣誉评审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制定原则

严格遵守学校评选细则的各项条件与程序,不突破、不降低、不另行增设与学校规定相冲突的条款。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推荐、评价、公示等环节,体现对长期承担基础教学任务、教学态度端正、学生评价良好的基层教师的合理倾斜。

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

二、奖项设置与推荐关系

学院组织方式

对应学校奖项

学院组织评选

院级优质课堂奖

学院推荐

校级优质课堂奖

学院推荐

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学院推荐

校级教学名师

学院推荐

校杰出教学贡献奖

三、院级优质课堂奖评选细则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三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至上一年12月31日);教学精力投入大,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课堂教学以学生成长和发展为目标,以学生为中心设计教学活动;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近一学年学生评教排名均在学院前65%。

(二)评选程序

每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师填写《优质课堂奖申报表》提交所在系;各系初审后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生评教、教学材料、同行听课等综合评定;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任课教师总数的10%;评选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三)对基层教师的合理考量

满足学校同等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推荐以下教师:

连续多年承担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公共课、实验课

学生评教稳定且位于前65%;

教学改革虽不突出,但教学态度认真、教学秩序规范。

四、校级优质课堂奖推荐细则

(一)推荐条件

在具备院级优质课堂奖条件基础上,同时满足:

采取“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的落地措施;

积极推进OBE理念引导下的教学设计,并取得显著成效;

40岁以下青年教师须在校级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教学创新大赛、板书设计大赛或教案大赛)中获得等奖及以上。

(二)推荐程序

从当年院级优质课堂奖获奖人选中择优推荐;

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任课教师总数的7%;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审定后上报。

(三)对基层教师的考量

在满足全部推荐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长期承担基础教学任务、教学成效稳定的教师。

  1. 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细则

    (一)必需条件

    五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

    三年内获得过校级优质课堂奖;

    40岁以下青年教师须在校级教学竞赛(同上)中获得一等奖;

    近一学年教学质量考核均排在本单位前40%。

    (二)选择条件(满足以下任意两项以上优先推荐

    在省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

    担任校级及以上“金课”负责人;

    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至少一项;

    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主持);

    指导学生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近三年出版过校企合作教材。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请或由系推荐;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照学校预评选指标体系进行初评;

    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任课教师总数的3%;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

    (四)对基层教师的考量

    在严格满足必需条件和选择条件的前提下,对长期在教学一线、教学考核稳定在前40%的教师,学院在综合评价中予以客观呈现,不作额外加分。

  2. 校级教学名师推荐细则

    (一)推荐条件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具有20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

    近三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学时数不少于64学时/年,每学年至少完整讲授一门本科课程;

    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外语水平高:发表外文论文,外文交流能力强;

    在教育领域和学校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二)推荐程序

    各系推荐或教师自荐;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向学校推荐。

    七、校杰出教学贡献奖推荐细则

    )推荐条件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必需条件:

    高校教龄满20年,长期在本科教学一线工作,立德树人,业绩卓著;

    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

    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取得标志性的教学成果,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

    选择条件(满足任意两项条件以上优先推荐):

    所主持项目曾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五年内至少获得过两次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且曾获得过校级“教学名师”称号,或五年内获得过一次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且曾获得过省级“教学名师”称号;

    担任省级及以上“金课”负责人。

    (二)推荐程序

    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推荐人选需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八、评奖程序(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奖项

执行主体

关键程序

院级优质课堂奖

学院

学院组织评选,比例≤10%,报学校备案

校级优质课堂奖

学校

学院推荐(≤7%),学校评审

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学校

学院推荐(≤3%),学校预评选后报校评审委员会

校级教学名师

学校

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

校杰出教学贡献奖

学校

学院推荐(≤1人),教务处综合评定

 

九、其规定(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教学事故者,不得参评以上奖项;

凡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校杰出教学贡献奖”称号;

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者,次年不得申报该奖项;

获得“校杰出教学贡献奖”后将不再参评其他教学荣誉奖项。

十、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细则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学校细则修订,本细则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