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 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专区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第二十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四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88号)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第二十四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以下简称“交流活动”)的校级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教师

 

  二、参赛项目

  本届“交流活动”项目分为: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申报具体要求请参见《第二十四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

 

  三、报送方式

  1.每人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参与2件作品(包括第一作者),每件作品限报3人。 

  2.申报人需根据申报作品的类别准确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并与作品共同存放在以“项目类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如:“课件-王刚-函数的性质”。

  3.各单位初审后,汇总本单位的《作品登记表》并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9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明德楼C302),同时提交参赛作品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kdjspxk@126.com或用U盘拷贝。。

  4.学校将根据提交的内容进行作品的遴选和评审工作,最终选出2件作品参加辽宁省“交流活动”。本项活动省里将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0件,二等奖作品15件,三等奖作品25件。

 

  同时, 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也将同步进行,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重在交流展示,不评奖和发放证书,教师可自愿参加(在附件3中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6日,上交相关材料与省项目相同,详情请参见《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4)。我校将择优推荐10件作品参加全国“交流活动”。

 

  联系人:赵岩姝  王艳   联系电话:5928173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