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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2021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进度安排,教务处分别组织召开了意见征询会和学院对接会,在汇总各类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了,现将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辽宁科技大学2021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发给各单位,具体修订工作要求如下:

 

  1、各专业须遵循学校“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思路,结合“十四五”专业发展规划,参照《辽宁科技大学2021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意见》,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辽宁省对转型专业的要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全体专业教师通过不同的研讨形式参与修订工作,并进行深入讨论、充分论证,形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要求主题研讨活动在培养方案成稿之后同步提交影像资料和活动记录到教务处备案(电子版)。

  初稿完成时间:2021年6月11日

 

  2、各单位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为使培养方案更加符合学校定位,课程的设置更符合学科和行业发展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关系、校际共建平台以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专业发展工作资源,聘请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阅。专家审阅阶段须留存相关交流影像资料及专家意见反馈等沟通记录,并在培养方案成稿之后同步提交到教务处备案(电子版)。

  审阅完成时间:2021年7月2日

 

  3、各专业结合专业发展要求,在汇总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定稿,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明睿楼(原研究生楼)215办公室,电子版以“XX专业2021版培养方案”命名并发送至:kdjxjsk@126.com;初稿工作期的研讨记录和影像资料电子版压缩包文件以“XX专业2021版培养方案初稿研讨记录”命名,同步发送至:kdjxjsk@126.com;审阅工作期的意见反馈记录和影像资料电子版压缩包文件以“XX专业2021版培养方案审阅交流记录”命名,同步发送至:kdjxjsk@126.com。  

  定稿提交时间:2021年7月9日

 

  4、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2021版培养方案于2021年9月在2021级执行;2020级、2019级、2018级继续执行原培养方案。     

 

  5、其他说明

  (1)各专业要以2021版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分别对新建专业、一流专业、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的不同发展特质进行深入思考和充分论证,并以“十四五”专业发展规划为平台,整合优势建设资源,凝练专业发展特色,全力打造金专。

  (2)为在高质量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同时,不影响2021-2022学年的正常教学秩序,请各专业在2021年5月10日之前确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并提交教务处备案,鉴于新教务系统的维护要求,确定录入的所有课程将不再进行变更。

  (3)公共类课程须按照开课单位统筹安排的时间设课,如因专业人才培养特质需要对修课时间进行个别调整,请相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并将发生变动的课程调整结果提交教务处备案。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按照24学时计1学分,课内实验环节按照16学时计1学分,原则上,各专业独立设课实验课程请按照12的整倍数安排学时,课内实验环节按照8的整倍数安排学时,以方便学分折算。

  (5)专业选修课统一调整为24学时计1学分,,专业选修课的学时原则上要按照12的整倍数进行安排,以方便学分折算。

  (6)《创新教育》课程可独立设课,也可与专业课融合,设置为创新类专业课程,融合后的专业课名称必须体现其创新类课程的类别归属。

  (7)军事技能课程统一设置在第一学期的第一周和第二周。

  (8)需跨学院授课的课程,请用课单位与开课单位共同沟通协调,以避免“因无人而不设课”的现象,降低人为因素对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设计的影响。

 

  联系人:韩燕妮  张蓉     联系电话:5928195